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牢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圆满完成了各类重大安保任务和急难险重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为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20人,望热爱消防事业、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应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统一调整分配的方式进行,采取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按照岗位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驾驶员5名。
战斗员工作性质: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以及日常消防业务工作以及个人装备和负责的器材装备保养等工作。
驾驶员工作性质:负责消防车辆的驾驶及日常维护保养,负车辆一般性故障的排除,对辖区道路和消防水源的熟悉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服从组织决定和分配,有为民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要求:战斗员,年龄限18—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驾驶员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B类或A类驾驶证一年以上驾龄,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
4、战斗员和驾驶员体重均不高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由于岗位特殊性,此次招聘人员只限男性报名,身高要求在165cm以上。
6、学历要求:战斗员和驾驶员需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7、退役军人和有消防工作经历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优先录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应征入伍、招录消防员后又中途退出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广安路消防站 闫东阳 电话:15803779872
人民路消防站 李合军 电话:13700771167
凤瑞消防站 成 龙 电话:15083393691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取得的专业技能证书,报考战斗员、驾驶员岗位的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复员和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近期2寸白底彩照2张
(5)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和心理测试
按照公告自行前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对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心电图、心肌酶、卒中、乙肝五项必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大队进行核实。结合实际进行心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