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县教体局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57名乡镇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根据核定的选调学校办学规模确定选调名额。
(二)坚持定岗选调的原则。选调岗位确定到学校、学科,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录取。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县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南学校和五高中附属学校),厚德学校教师流动另行制定办法。
三、选调岗位(学校、学科)及名额
详见《方城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方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对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确定后,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不按时到选调学校报到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以上两种情况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政策要求
(一)被选调教师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合同。调入后第一年,不予聘用岗位,工资待遇暂按原职务低一层级的最高岗位等级执行;第二年,根据调入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办理职称及岗位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新聘任职称与岗位工资待遇。
(二)凡2014年以后(含2014年) 聘任为中、高级职称的选调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三)选调教师在选调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今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秦乐飞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及县财政局等五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体局副局长陈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一)选调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一律进行回避。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单位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履职尽责, 出现失职渎职的, 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个人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选调考试。
九、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十、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13613879235 (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 67215219
附件1:方城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附件2:方城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 3:承诺书
附件4:方城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
2024年8月1日